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

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 专家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的专家管理,提高专家工作质量,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集采平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采平台的专家管理工作。

第三条 集采平台专家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专家队伍的专业性、权威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 专家分类与聘任

第四条 集采平台专家分为内部专家和外部专家。内部专家为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建筑”)集团内具有丰富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外部专家为社会各界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良好职业道德的人士。

第五条 平台专家的聘任应遵循以下程序:

专家通过集采平台注册、提交资料;

(二)集采平台对专家的注册信息和资料进行评审;

专家聘期为3期满后,由专家提起续聘申请;

对聘任的专家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

对表现优秀的专家给予表彰,对不称职的专家予以解聘。

第六条 平台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2.获得广州建筑公开认可为相关专业的专家;

3.是某些特定专业领域的资深人才。

熟悉招投标相关政策法规;

)身体健康,能够承专家工作。

第七条 专家注册需具备如下资料

一)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专家库专家资格申请表(见附件);

(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广州建筑公开认可为专家的证明材料;

(三)证明本人身份学历的证明材料

第三章 专家职责与权利

 集采平台专家的主要职责:

参与采购项目的技术评审、商务评审等工作,为采购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参与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对项目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指导;

参与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对验收结果进行审核;

接受采购人或集采平台的委托,参与相关领域的技术研究、咨询和服务工作;

协助、配合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对工作内容保密,不泄露评审情况和企业的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

遵守集采平台规章制度,维护集采平台声誉和利益。

 集采平台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获得与其工作量相适应的报酬;

获得与其工作成果相应的荣誉;

集采平台上享有展示个人专业成果的权利;

集采平台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建筑集中采购平台专家库入库申请表.docx